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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派驻云龙检察室近两年工作情况为视角,通过“4884”模式的实证分析,探析乡镇检察室培养定心、静心、净心和正心的模式,在延伸参与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司法监督职能、审判监督职能、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保护基层群众民主权利职能、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监督职能、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上所做的工作,阐述了其实现八项服务的实践经验,探索了“定点加巡回”、“决定加参与”、“排查加调处”、“调查加建议”四条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