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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参与对促进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涉及旅游权益界定、旅游收益的分配等,影响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出发,以湘西凤凰古城为例,将社区旅游发展模式归纳为"单主体"和"多主体"的两大类。"单主体"模式指由单一的主体代理社区居民,主导旅游的开发。该模式往往能从整体利益出发,制定最优决策;但由于权益难以界定,易产生矛盾。"多主体"模式指社区居民自由参与旅游开发,独立做出决策。该模式下,旅游利益分配更为公平;但各主体独自做决策,易导致供给过剩,同时旅游公共设施使用过度,产生过高的社会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