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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是否近似不应拘泥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应充分考虑商品与服务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在用途、用户等方面的一致性,只有当商标近似、商品与服务近似时才能认定是否侵权,认定时应区分涉案商标使用是否实际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还应考虑保护在先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从而保护正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