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披露制度是现代资本市场的核心制度,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委托代理问题。投资者将资金投入资本市场,形成了上市公司各种各样的融资结构。不同的投资者有不同的信息需求。不同的融资结构必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强制性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无法回避的,所以不同的融资结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集中在自愿性信息披露领域。本文以交易费用理论、代理理论、信号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论等作为理论支撑,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具体背景,从资产负债率、股权集中度等角度,研究融资结构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提出假设。在实证研究过程中,结合研究问题的具体情况,构建了回归模型,并挑选了一些能有效描述融资结构特征的变量,检验了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特征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研究表明:长期资本负债率、机构持股比重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显著的正相关;国有股比重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则显著的负相关,但并没有发现资产负债率、短期债务率和股权集中度对自愿信息披露水平有显著影响。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