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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名胜是受文化财保护法保护的国家文化财,名胜是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关系的产物,是投射了人们对于美的价值取向的自然环境。韩国现在管理名胜(包括名胜的保护、利用等)的主要主体有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地方政府、议会)和地区居民,其中地方自治团体(地方政府、议会)和地区居民这种地方主体对名胜周边的状况最为了解,在名胜的管理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韩国现在对于名胜的管理仍停留在对名胜的发掘、调查、指定等最低限度的基础行政管理状态,本文基于韩国名胜管理的现状,将探讨未来名胜的管理体系,为该体系提供一个框架以有效地保护名胜并使其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