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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农业税以来,安徽省乡村治理实践是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先导和主要内容的。2005年6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决定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阶段,改革的重点转向以深化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即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以及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改革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第一,适当调整了乡镇区划和村级规模,在税费改革已经合并减少乡镇和行政村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乡镇和行政村的数量。试点县的乡镇数量从363个减少到265个;行政村数量由6153个减少到4685个。第二,精简并调整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将原有的乡(镇)机构统一调整为3—4个办公室。首批试点县的调查资料显示,试点县乡镇的党政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1475个减少到905个,乡镇行政编制精简2137个。第三,积极尝试推进乡镇“主官合一”的领导体制改革,党政正职实行“一肩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量减少乡镇领导职数,改革后的乡镇领导职数一般为7-9名。试点县共减少乡镇领导职数2138名,减幅达48. 1%;已有49. 4%的乡镇实行了党政正职“一肩挑”,其他乡镇也正在陆续实施中。第四,尝试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实行“以钱养事”制度。改革后乡镇一般设置3—4个事业单位,数量从改革前的2601个减少到1251个。第五,广泛推行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即在乡镇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立代理点,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