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当中,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尤其在中国加入WT0之后,这类案件更需要引起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人世”之初,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相继颁布了《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对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审理作出了专门指导。
笔者认为,基于国际贸易行政争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目前当务之急是:应当确立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原则,并对此做出深入分析,以更好地指导审判实践,发挥司法在解决此类特殊的社会争议中的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好理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