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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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省政府2013年底作出全省开展"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决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工程,是最大实事的民生工程,并把治污水作为"五水共治"的首位.治理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工程最大,投入资金最多,更需严格的行政监管.本文从行政监管在水污染治理中的特殊地位、行政监管在水污染治理中的问题以及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中行政监管机制的构想提出了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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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省政府2013年底作出全省开展"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决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工程,是最大实事的民生工程,并把治污水作为"五水共治"的首位.治理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工程最大,投入资金最多,更需严格的行政监管.本文从行政监管在水污染治理中的特殊地位、行政监管在水污染治理中的问题以及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中行政监管机制的构想提出了建立健全保洁水防污染的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行政监管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中行政处罚机制,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中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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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犯罪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时刑法所进行干预的一种犯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浙江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绍兴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决策部署,需要以惩治水污染犯罪为重点,从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构建立体的环境犯罪惩防体系,包括产密法网,从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地方立法三个层次完善立法体系,惩防并举,综合运用打击、
《刑法修正案(八)》将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修正案的调整不仅体现在犯罪罪名的变化,犯罪的构成要件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刑法修正案实施后,水污染犯罪日益增多,新施行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水污染环境犯罪有了配套的具体法律适用依据,但由于司法解释出台及施行的时间并不长,水污染犯罪在司法实务中仍存在着诸多法律适用问题,对此提出要制定司法解释细化水污染犯罪的
每到春夏之交,我国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淮河流域都会发生暴雨恶劣极端天气,短时间集中的强降暴雨导致不少城市"看海"、"捕鱼",加强对城市暴雨雨水的监管和治理形势和任务十分严峻.在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构建对城市暴雨雨水的法律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科学构建对城市暴雨雨水的法律制度体系应当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作为立法的价值宗旨和方向.科学构建对城市暴
我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主要是地方性法规,以保护城镇集中式供应饮用水水源为主,是一种典型的城乡二元化体制.这种立法模式不利于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也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体思路相悖.在今后的立法中,应重视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在饮用水水源立法中明确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问题,特别是对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的规范和保护,确立政府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上的责任,促进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饮用水保护立法的逻辑基础应当是饮用水安全权,而不是饮用水安全或生命健康权.饮用水安全权是指作为主体的城乡居民或民众依法享有的清洁水质、安全稳定水源、便捷取水、合理价格等权利要求以及政府为保障民众上述权利的职责的统一.确立饮用水安全权为饮用水保护立法的逻辑基础,有利于务实饮用水保护立法基础和底蕴;有利于构建以权利为本位的饮用水法律保护新体系;有利于调动公众防治水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主动性、积极
本文结合长丰县地理、水文水系情况,分析了长丰县历史上对合肥市居民生活饮用水的两大水库——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存在的六点问题,阐述了长丰县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所采取的八条措施,接着探析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当前存在的五点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加强资金的投入,运用科技手段,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工业、旅游业等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水污染防治
水资源保护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它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中国是一个富水大国,但同时也是一个水资源极度紧张的国家.不断恶化的水环境,频发的水污染案件,背后除了排污企业经济利益的追逐、公民环保意识的淡化等原因外,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思想、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的不履行、不到位等也是重要的因素.本文即从水资源保护为切入点,分析政府的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地方政府
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主要针对城镇饮用水源,这源于有限的环保资源优先配置于供水人口众多、环境风险高的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是法律效率价值追求使然;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农村饮用水源污染告急,出现城乡环境保护严重差异和正义失衡,正义呼唤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统筹立法;在这种城乡统筹立法以矫正失衡的城乡正义过程中,不能忽视城乡的客观差异而纠枉过正,还是要以效率价值为衡平,使这种正义矫正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长三角区域的地理概念是指长江入海的地方,由于长江泥沙的淤积作用而形成的低平的大致成三角形的陆地.其核心区域包括苏、浙、沪等"二省一市",建成由15个地级以上市组成的都市群,本文试从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机制入手,探讨该区域深化流域水污染的治理问题,通过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法理进行分析,浙江省采取“自下而上”的探索方式,杭州、嘉兴、诸暨、桐乡等地先后颁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江苏省则实行“自上而
生态权是生态法律关系主体遵循生态规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正当性.针对我国当前水污染法治效益不高的现状,遏制我国水污染违法事件的高发态势,需要从确立公平生态权的角度建立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具体行动方案包括:通过宪法确立生态权,为实施水环境生态法治提供宪法依据;通过基本立法设立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原告的范围、权利、义务以及诉讼程序、证据获取、救济形式;通过实施水污染法治精细化使得水污染司法具有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