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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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拥有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旅游业处于迅速发展之中。但我国旅游资源环境的现状不 容乐观,旅游资源环境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虽近年来多有立法呼声,但由于在模式选择、立 法原则确立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导致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立法迟迟不能出台.这对我国旅 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本文从我国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及保护与开发旅 游资源的原则和制度设计上进行分析,必须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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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昆明 6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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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拥有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旅游业处于迅速发展之中。但我国旅游资源环境的现状不 容乐观,旅游资源环境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虽近年来多有立法呼声,但由于在模式选择、立 法原则确立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导致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立法迟迟不能出台.这对我国旅 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本文从我国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及保护与开发旅 游资源的原则和制度设计上进行分析,必须立足国情,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贯彻旅游资源保护优先原则。
其他文献
在对颌面骨骨折、胸部肋骨骨折被害人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以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中,CT胶片是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的重要证据.送检资料病历中记载了被鉴定人的骨折情况,而送检的CT胶片往往存在着胶片图像质量差、被污染等情况,无法精准显示骨折情况.对于一些轻微骨折,既使重新做CT薄层扫描以及三维重建也难以重现骨折情况.
目前,中国伤害案件处理一般采取,报案后公安局机关受理、伤者住院治疗,调查取证,等待出院或病情稳定后,或伤后90天以后法医鉴定,依据案件性质及鉴定结论,决定进行调解,行政处罚,自诉或公诉到法院的程序.鉴定结论对伤害案件处理非常重要,甚至左右案件性质.因此,必须将影响鉴定结论的因素降低到最低点才能做到鉴定结论科学公正.
黄某,男,36岁,体育老师.2016年8月12日因口吐白沫、抽搐入院.入院后见体表外伤,患者一直昏迷,迅速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行血透等治疗,治疗效果不明显.2016年8月15日伤者爱人因怀疑其被伤害而报案.法医对伤者体表检验后初步认定为他伤,纳入命案机制,进行刑事侦查.本论文讨论自伤,并将其划分为直接性损伤和间接性损伤,同时将论点命名为攻击性自伤(备注:双方互殴的攻击性损伤不在本论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来自日常检案中的案件相关人员口腔拭子一份.采用Chelex-100法提取样本DNA.分别按照美国AB公司的Identifiler(R)Plus试剂盒和PowerPlex(R)21试剂盒推荐程序对样本进行扩增,PCR反应体系为10μl,在AB9700扩增仪上进行PCR符合扩增.扩增产物应用美国AB公司3130XL型基因分析仪进行电泳,结果采用GeneMapperIDv3.2.1基因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医疗行为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方式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寿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患儿在医方诊疗过程中,虽然医方对其给予一定的检查、诊断和治疗,但是医方经治医生未能够尽到相应的医疗职责,延误了对患儿诊疗和抢救,故患儿最终死亡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患儿系新生儿,且病情进展快,综合考虑,认为其过错参与度为40-60%。
长度是鉴定的重要依据,但仅仅依靠传统测量方法,难以准确确定具体数值.本文旨在探讨利用核磁共振(MRI)技术测量软组织创道,探讨其在法医临床鉴定实际应用的可行性及应用价值.
在司法医学鉴定中,运用EF值、BNP客观指标结合主观症状作为判定心脏病心功能分级的条件,效果肯定,值得推广应用.在本文三例案例中,三人都有心肌梗死病史,都为男性,年龄不同,经历和知识水平不同,诉说相同又有差异的症状,仅依据症状难以辨别所诉说的症状的真伪、轻重,所以结合EF值、BNP、年龄等客观指标首先判断是否存在心衰(心功能2级以上),再依据症状体征进一步分级,从而使鉴定结论更加符合实事,更加接近
骨盆骨折是一种严重暴力损伤,多见于交通事故、高坠、意外跌倒、灾害事故等.本文收集了91例骨盆骨折案例进行分析统计,寻找其规律性,针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有关骨盆骨折的条款进行归纳、对照、总结,进一步提高骨盆骨折鉴定的准确性.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治肇始于1970 年代,1989 年我国正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二十多年过去了, 但作为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却没有进行任何的修订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虽然立法层面没有什么变 化,但理论研究和修订工作其实早已展开。作为一名环境法学者,希望通过本文能够为我国环境法治的完善做一点贡献。
以1989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为基础,我国在短短几十 年时间就已经建立起环境法律体系。不难想象,不管是《环境保护法》这部发挥环境基本法作用的法律, 还是其他环境法律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从其他国家“拿来”的现象,即法律移植问题。于是, 有些人就将我国环境法执行不力部分归咎于环境法移植的问题,认为移植进来的环境法没有很好实现本土 化,导致环境法无法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