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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纠纷解决作为法治的重要一环,不应当将其限定在诉讼范畴,需通过探索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求以诉源治理之方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往研究过分强调以及督促未来之制度安排,而鲜有探索如何利用现有制度为当下的营商环境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路径,在充分研究各方主体之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现有制度之框架,完善构建多元主体+多元解纷方式的协同联动机制,乃为今之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