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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适合宁夏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新型合作医疗模式。
[方法]对隆德、平罗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结算)中心、县乡医疗机构、县乡政府机构、农户进行深入调查,了解资金筹集、管理、运行、农民补偿模式及补偿测算和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对策。
[结果]资金实行封闭运行,银行要直接给农民兑付补偿金,提供方便快捷的报销模式,缩短筹资的时间,减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本,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平罗县的县、乡起付线分别为250元、200元,封顶线为9665元,县、乡级补偿比分别为50%、55%;山区隆德县的县、乡起付线分别为140元、90元,封硕线为1970元,县、乡级补偿比分别为60%、65%。
[结论]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给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报销方式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要求,也是必备条件;宁夏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起付线、封项线及补偿比应不同,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实行不同分段按比例补偿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