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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两例伤害案件的案例资料,探讨了涉嫌罪名法律适用案件性质变化对法医鉴定结论的影响。两例案件值得引起法医同仁重视,不断学习提高法律综合素养,具备鉴定前认真了解案件情况的侦查意识,鉴定过程中关注案件性质涉嫌罪名变化的检察诉讼意识,鉴定意见结论形成时的庭审证据标准的质证意识,不断提高鉴定案件质量和鉴定人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推进法医鉴定工作的安全健康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