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受教育权平等化进程的考察与思量--以重庆城乡公民受教育权状况为视角

来源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hgbmnmaps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应当保障公民该项权利的平等实现。现实中,因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中国城乡居民受教育权并不平等,而计划经济环境下形成的户籍制度则是城乡居民受教育权不平等的重要制度因素,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将对农村居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产生影响。重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行了实质性探索。以户改为背景,整理重庆改革前后城乡居民平等受教育权的状况,进而剖析改革中的得与失,以期改变这种不均衡现状。另可大力推广有利举措,总结不足经验,以使重庆的改革能为中国缩小城乡公民受教育权的差距提供积极有意义的参照。
其他文献
  区域发展权属于集体人权,它是各区域固有的与主权国家内其他区域一样,享受国家赋予的差别化税收、财政、金融、土地及产业政策,整合自己的区域优势,结合自己的发展现状和特征
  现行宪法确立了民族平等的原则,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不同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状况存在极大差异,要落实宪法上少数民族语言权利保
这是一段略带伤感的回忆。但很有趣。我的家乡在离城市不远的地方。小学毕业那年,我13岁,还没有见过城市。那时没有电视,也没有图片,不知道城市是什么样子。对城市的认识,是
  常振信案是国家权力与公民宗教权利冲突的结果;基层执法与《宗教条例》折射出中国在对待宗教问题时依然习惯于权力控制,这是中国权力本位法律传统在当代的继续。宗教自由权
受计划经济体制惯性思维方式的影响以及长期对行政调控手段的倚重,面对市场经济中市场调整机制的缺陷和法律手段的不足,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包括房地产限购、机动车限购
王雄熙的个人简历王雄熙,甘肃秦安人,现居北京。1988年毕业于天水师范学院美术学院;2000年在深圳结业于全国第二届国画家高研班;2008年在北京结业于中国国家画院周韶华导师研
  现代主权国家多为多民族国家。由于多民族国家有不同的民族关系构成,而不同的民族或族群又有不同文化符号和价值观念,因此,多元文化主义和宪法爱国主义成为多民族国家保障少
  《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3项规定,“基本权利对本国法人亦有效力”,但在“履行公共事务原则”基本理论指示下,公法人基本权利主体地位通常被予以否定。然而“实质基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