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中国古代史学中,“史权”是一个重要范畴。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史官的职权;一是指史家对史事的权衡。后者作为史学批评的一个范畴,其基本内涵包括史权的原则、标准、表现形式与功用等,经刘勰、江宋符、胡应麟、章学诚、王鸣盛、龚自珍等人的阐说,不断丰富,从一个方面体现出古代史学理论的深入发展。史权反映了史家的历史思想和对史学自身的认识,是史学批评的重要内容;同时,它对史家的道德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丰富了中国古代史家素养理论。通过史家的权衡,发挥古代史学彰往察来、惩恶劝善的社会功能,成为吏家撰史之鹄的。然而,史权也无法摆脱名教观念的束缚,反映了古代史学批评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