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司法适用的体系建构——以“一带一路”指导性案例为例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hm998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际法在国内法院的适用,涉及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构成。目前多数研究已经认可国际法和国内法构成一元法律体系,但是对于国际法在该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存在一定争议,并且不少研究也忽视了从一元体系的角度界定国际法的适用方法。对此问题,最高院在涉"一带一路"指导性案例的理性实践可以提供一些启示。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主要是由于其特别法的定位。也就是说,国际法应在其独特的适用范围内得到优先适用。甚至一些本无强制拘束力的国际法,也可以因理解和适用的需要,而在临时的法律体系中充当特别法。在具体的适用方法上,通过体系解释,国际法可以实现与国内法的逻辑关联与价值关联,进而维护法律评价的融贯性。
其他文献
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的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诊改工作意见,以职业能力为监控中心,以教育教学督导和行政督查为工作支撑,以双元E+智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