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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由于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对双方权利义务不甚清晰的界定,由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及其中定金所引起的纠纷正日渐增多,探讨其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意义。众所周知,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对于购房者来讲,其与开发商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一致,但因为还需筹措资金及办理其他必要的手续、证件等一些未定情形,故合同一直还未能订立,但又不愿意放弃成立合同的机会,于是以交付定金的形式作为认购某一特定商品房的担保以保证待条件成熟后其对于该特定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得到保障,开发商收取定金后也不能将该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本文就认购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界定认购书的违约责任及定金进行了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