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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甲状腺癌腺外侵犯的外科处理及发音功能重建。
方法:
根据甲状腺癌的分化类型及腺外侵犯程度、部位开展以下方面的临床研究:
(1)对喉返神经侵犯的甲状腺癌切除进行不同的发音功能重建,单纯侵犯或压迫喉返神经的分化型甲状腺癌27例,分别行肿瘤及神经切除的同时行一期颈袢喉返神经吻合(A组)、杓状软骨内收(B组),仅切除肿瘤但保留喉返神经(C组),切除肿瘤及受侵犯的喉返神经后不作神经修复(对照组,D组)。手术前及术后6个月行喉镜、嗓音声学四参数fitter、Shimmer,NNE,MPT(最大声时)、肌电图检查等,比较不同发音功能重建方法的效果。
(2)对侵犯喉、气管、食管、下咽的分化型甲状腺癌17例患者,分别行肿瘤削除术、气管部分切除胸锁乳突肌肌骨膜瓣修复术、气管袖状切除端端吻合术、喉全切或近全切术、食道部分切除胸大肌肌皮瓣修复术,同时采用喉返神经分离术、喉返神经切除一期构状软骨内收术和/或喉返神经修复术重建发音功能或不重建发音功能的单纯肿瘤及喉返神经切除术。术后随访1-12年,评价并发症发生率,外科治疗及发音重建效果。
结果:
(1)A, C组术后发音时声带有明显内收运动,声带长度、振动及粘膜波均基本恢复对称性;B组术后声带不同程度内移,但仍萎缩;A, B组术后声学四参数明显优于术前,A, C组术后声学四参数明显优于B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D组仅11%(1/9)患者嗓音恢复正常,声学四参数治疗前后平均值无明显改变,均明显大于颈拌神经修复组((P均小于0.001),而MPT明显短于颈拌神经修复组(P<0.001)。肌电图检查证实A, C组术后喉内肌获得有效神经再支配,而B组及D组治疗前后神经肌电位改变不明显。
(2)侵犯喉、气管、食管、下咽的17例患者术后随访1-12年,2例局部复发,1例死于远处转移。保留喉返神经或行发音重建者9例患者术后嗓音均明显改善,5例恢复正常。
结论:
(1)引起单侧声带麻痹的分化型甲状腺癌在肿瘤切除的同时进行一期喉功能重建既可彻底切除肿瘤,又可恢复喉功能。重建方法以颈拌神经修复术效果为优。
(2)累及喉、气管、食管、下咽的甲状腺癌仍可进行手术根治性切除并行缺损修复及发音、吞咽、呼吸功能重建以提高治愈机会,改善生活质量。
探讨甲状腺癌腺外侵犯的外科处理及发音功能重建。
方法:
根据甲状腺癌的分化类型及腺外侵犯程度、部位开展以下方面的临床研究:
(1)对喉返神经侵犯的甲状腺癌切除进行不同的发音功能重建,单纯侵犯或压迫喉返神经的分化型甲状腺癌27例,分别行肿瘤及神经切除的同时行一期颈袢喉返神经吻合(A组)、杓状软骨内收(B组),仅切除肿瘤但保留喉返神经(C组),切除肿瘤及受侵犯的喉返神经后不作神经修复(对照组,D组)。手术前及术后6个月行喉镜、嗓音声学四参数fitter、Shimmer,NNE,MPT(最大声时)、肌电图检查等,比较不同发音功能重建方法的效果。
(2)对侵犯喉、气管、食管、下咽的分化型甲状腺癌17例患者,分别行肿瘤削除术、气管部分切除胸锁乳突肌肌骨膜瓣修复术、气管袖状切除端端吻合术、喉全切或近全切术、食道部分切除胸大肌肌皮瓣修复术,同时采用喉返神经分离术、喉返神经切除一期构状软骨内收术和/或喉返神经修复术重建发音功能或不重建发音功能的单纯肿瘤及喉返神经切除术。术后随访1-12年,评价并发症发生率,外科治疗及发音重建效果。
结果:
(1)A, C组术后发音时声带有明显内收运动,声带长度、振动及粘膜波均基本恢复对称性;B组术后声带不同程度内移,但仍萎缩;A, B组术后声学四参数明显优于术前,A, C组术后声学四参数明显优于B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D组仅11%(1/9)患者嗓音恢复正常,声学四参数治疗前后平均值无明显改变,均明显大于颈拌神经修复组((P均小于0.001),而MPT明显短于颈拌神经修复组(P<0.001)。肌电图检查证实A, C组术后喉内肌获得有效神经再支配,而B组及D组治疗前后神经肌电位改变不明显。
(2)侵犯喉、气管、食管、下咽的17例患者术后随访1-12年,2例局部复发,1例死于远处转移。保留喉返神经或行发音重建者9例患者术后嗓音均明显改善,5例恢复正常。
结论:
(1)引起单侧声带麻痹的分化型甲状腺癌在肿瘤切除的同时进行一期喉功能重建既可彻底切除肿瘤,又可恢复喉功能。重建方法以颈拌神经修复术效果为优。
(2)累及喉、气管、食管、下咽的甲状腺癌仍可进行手术根治性切除并行缺损修复及发音、吞咽、呼吸功能重建以提高治愈机会,改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