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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害赔偿,我国现行法律设计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设计,损害赔偿的请求要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附带性的给予解决。由于这种制度设计在价值取向上重公权轻私权、重效率轻公正,在实践中存在大量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立法原则的调整和具体制度内容重设的讨论,解决在审理因犯罪遭受损害的赔偿诉讼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以期建立合理的、能够充分保护被害人利益和有效弥补犯罪行为带来的损害的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