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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生态环境国际法保护价值体系中第一位次的价值目标和取向选择,只有在首先保证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在根本上首先解决人类的生存威胁问题,法律的作用是在生态危机不断出现的时代在法律规范上保证人类的一切行为都符合生态学中安全概念和安全意义。环境法律中的生态安全原则包括风险预防、全程控制、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等三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