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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在信息理论框架内探讨文化可译性的实质及文化翻译该怎样译等问题。 作者根据信息与知识的辨证关系提出文化翻译的可行性在于人类作为一个大群体所拥有的共享知识和不同文化之间无限的信息交换。这种信息交换是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统一。从历时的角度看,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或群体通过信息交换,可以无限地了解异族文化。随着信息源源不断的输入,人类拥有的共享知识可以无限增加,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或群体更加容易交流,翻译作为跨文化活动的一种其可行性也必将随之增加;从共时角度看,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或群体的信息交换在某个给定的时刻还是有限的,使得彼此的了解只能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这必然给彼此之间进一步交流造成一定障碍。作为译者,我们一方面要坚信文化翻译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认识到文化差异给翻译造成的实际困难,并力图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此外,信息传递模式显示信息传输的效率取决于传输负载(communication load)与信道容量(channel capacity)之间的关系。传输负载等于信道容量,即彼此吻合时传输效率最高。负载太低,,效率低,满足不了信息接受者的需求;负载太高又容易引起信道堵塞,传输不畅。在信道容量一定的情况下,信息量过大会出现传输过载(communication overload),在翻译中就表现为译文超越了读者的解码能力(decoding capacity)。由于译文读者缺少原文读者所具有的文化背景知识,因而信道容量必然比原文读者狭窄,其解码能力也就相对较弱。根据这一原理,本文作者提出一个新的文化翻译模式—平衡翻译(balance translation),即翻译中,译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平衡传输负载。在向译文读者传递原文文化信息时,一方面要保证信息足量,充分利用译文读者的信道容量,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译文读者的信道容量相对狭窄的情况,防止信息传输过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