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与网络游戏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方面还比较落后,不能紧跟时代潮流,以至于限制了网络游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当玩家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往往也得不到法律的适当救济。本文着眼于我国日益增多的网络虚拟财产案件纠纷,从学理层面、制度层面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了分析,提出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方法和立法构思,以求最终使该问题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能够得到最为有效的解决。
文章第一部分围绕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展开。首先从对虚拟财产的语义分析入题,对其定义、范畴进行较全面分析。其次,介绍虚拟财产的产生与发展。这一部分将沿着历史的脉络,谈论我国虚拟财产的历史沿革,揭示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最后通过对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研究引出后文。
第二部分着重研究当前学界对于虚拟财产性质认定的五种不同学说,既要看到每种学说的合理性存在,同时解析不同学说之间的差异和深层次的法理分歧。最后结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财产概念的界定,提出虚拟财产应当为一种具有时效性、可转让、可控制的新型的财产,受到物权保护。
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以及我国港台地区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实践,分析研究目前在互联网立法比较发达国家的立法体系,探讨我国当前互联网民事相关立法现状。
第四部分首次探讨虚拟财产在民事领域纠纷的解决机制问题。我国学者对虚拟财产的理论研究仅限于虚拟财产的定性,应当说确定虚拟财产为物权、债权或者知识产权都仅仅是第一步,传统民法理论与虚拟世界纠纷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一部分将探讨虚拟财产在所有权归属、婚姻、继承、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等方面的适用问题。
第五部分针对我国虚拟财产实践中的相关问题,提出我国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构建体系。
文章第一部分围绕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展开。首先从对虚拟财产的语义分析入题,对其定义、范畴进行较全面分析。其次,介绍虚拟财产的产生与发展。这一部分将沿着历史的脉络,谈论我国虚拟财产的历史沿革,揭示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最后通过对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研究引出后文。
第二部分着重研究当前学界对于虚拟财产性质认定的五种不同学说,既要看到每种学说的合理性存在,同时解析不同学说之间的差异和深层次的法理分歧。最后结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财产概念的界定,提出虚拟财产应当为一种具有时效性、可转让、可控制的新型的财产,受到物权保护。
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以及我国港台地区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实践,分析研究目前在互联网立法比较发达国家的立法体系,探讨我国当前互联网民事相关立法现状。
第四部分首次探讨虚拟财产在民事领域纠纷的解决机制问题。我国学者对虚拟财产的理论研究仅限于虚拟财产的定性,应当说确定虚拟财产为物权、债权或者知识产权都仅仅是第一步,传统民法理论与虚拟世界纠纷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一部分将探讨虚拟财产在所有权归属、婚姻、继承、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等方面的适用问题。
第五部分针对我国虚拟财产实践中的相关问题,提出我国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构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