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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与成熟是资本市场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兴起了机构投资者积极主义的浪潮,机构投资者不仅是各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而且也是优化公司治理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和变革阶段,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成为长期以来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顽疾。随着近年来机构投资者规模的快速扩大,其主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以维护自身权益和获取长期投资者收益的意愿逐步显现。本文旨在对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进行探讨与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基于以下顺序展开论述:在现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分析了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及不足之处。在研究了国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发展过程之后,总结出国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经验启示。接下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体系的特殊性,及我国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必要性。最后为了验证在我国由于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是否可以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笔者选择了强度及中度介入型机构投资者作为研究对象,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论证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一是对上市公司中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业绩的相关关系提出假设,并据此构造回归模型,综合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偏相关分析以及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对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Tobin`Q、主营业务收益率和现金流资产收益率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检验,得出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存在线性的相关关系;二是对上市公司中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公司治理指数的相关关系提出假设,综合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偏相关分析以及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对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检验,得出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存在线性的相关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对公司治理的改善起到的是积极的效果。本文最后根据前面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对加深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出了政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