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侵权责任法》的通过及颁布,使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热议暂时告一段落,精神损害赔偿诉求在现阶段虽然于法有据,但由于立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加之社会生活的迅猛发展及人们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审判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型权利诉求因与现有立法规定相冲突却不得救济,具体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实务已经大大领先于相关立法规范及理论约束,很多具有前沿性的判决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即围绕精神损害赔偿司法适用中的热点问题,结合实务中的典型案例,采用实证分析、价值分析、比较分析及综合分析等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探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之路。本文分四个章节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加以分析,重点章节乃第四章共三节内容,具体概括如下:第一章引述全文,对本文写作的目的、意义、有关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重点及创新等相关问题加以概括性说明。第二章中,首先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概念加以阐释,其次具体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存在价值及在我国的立法及司法沿革,本章基本理论研究乃是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的基础与依托。第三章中,具体介绍了国外各主要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于精神损害赔偿领域的适用,通过对这些国家先进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比较与总结,力求对各国家及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及司法适用中的先进性及经验性加以吸收借鉴,以有利于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相关争议性问题的把握和完善。第四章中,具体探讨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的三个热点问题,即第三人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案件范围、赔偿金的算定。第一节中,提出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的现状及其合理性,并借鉴法学界理论研究及司法审判实践将第三人划分为三类,即近亲属健康权受损之第三人、身份权受损之第三人、精神打击之第三人,逐一探讨其存在的合理性及应予的必要限制,最后提出对其完善的合理性建议。第二节中,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刑事案件、国家侵权案件及违约案件的范围及限制加以分析,尤其是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违约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已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和认同,本节并于最后总结性提出统一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范围的可行性及应为的有效约束。最后一节,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核心问题——赔偿金的确定加以分析,从我国目前精神损害赔偿金确定的具体情况入手,具体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金确定的原则和参考标准,同时在合理借鉴国内外有效经验的前提下,提出立法和司法适用中区分物质性精神损害和精神性精神损害的建议,以加快我国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确定的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