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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0年期间,连续7个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动“三农”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切入点。从1993年最初的行社分离、1994年农发行成立、2003年启动的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到2006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十多年间,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陆续出台的农村金融改革政策措施大多显现出强金融控制特征,例如制度规定农村资金供给渠道的组织形式、信贷规模的控制、信贷配给和农村信贷资金用途管制等方面。一方面,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人为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另一方面,区域内外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准入限制引致的投资成本构筑了农村区域金融市场的经济壁垒。这些均限制了金融资源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之间自由流动,且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致使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落后,使得县域农村金融发展呈现出显著的区域性和不平衡特征。因此,在我国幅员辽阔的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分割长期存在。尽管理论研究表明给定宏观经济环境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且可预测、金融发展水平低等前提条件,由利率水平监管、市场准入限制、限制资产替代等组成的一整套金融约束政策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然而,国内学者对该领域的实证研究由于研究技术、研究手段的局限以及农村区域样本选择的差异,得到的研究结果还不能充分、准确地揭示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的现状,引起金融市场分割的原因以及县域农村金融发展在市场分割下对县域经济的影响也仍有待在实证领域得到进一步的证实。理清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效用的地区差异正是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仍不够充分,一是研究者对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更多的是将农村看作一个整体,忽视了农村内部的差异性,二是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局限于金融相关比率、金融深度及赫芬达尔指数等,缺乏系统全面地评价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指标体系。三是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并未结合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的事实。本文是基于农业经济学、金融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的分析框架,以县(市)域为界,选取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不同的县(市)为样本,剖析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的成因和动机,系统全面地分析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探究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分割对县域农村金融发展、县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寻求县域农村金融整合在不平衡的农村区域实行的前提条件,为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发展和完善县域农村金融、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8个部分,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研究内容一:基于资本流动性检验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由于我国长期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地方条块分割等制约因素,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在县(市)层面上存在较强的分割性。基于F-H理论采用有条件的储蓄投资相关系数估计了江苏省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分割程度。总体来说,剔除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冲击和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后,农村区域金融的分割程度在统计学意义上更强。依据2000年农信社改革试点和2003年农信社深化改革这两件重大的金融事件分别将全体样本划分为三个小样本进行比较,发现随着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区域金融市场分割程度并没有得到缓解,整体来说,农村区域金融市场分割程度呈U型趋势,后期服务“三农”的强金融控制政策抑制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合。研究内容二:基于资本配置效率检验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从县域农村信贷资金流动的角度证明了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一方面利用永续盘存法估算了江苏省39个县(市)的资本边际产出,苏中最高,苏北次之,苏南最低。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发现资本边际产出在县(市)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且组内差异大于组间差异,意味着资本在县(市)之间的流动是不通畅的;另一方面,构建了县域资本流动理论模型,实证分析发现信贷资金净流入并没有遵循资本逐利的特性。整体而言,受中央政府扶持“三农”的产业政策影响,支农再贷款或贴息贷款等低成本资金不断注入农村金融市场,而邮政储蓄银行挂牌建立起了邮政储蓄资金与农村信贷资金之间的关系。县域农村信贷资金的流动并没有遵循“逐利”的原则。研究内容三: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的激励动机不论是完全竞争还是垄断的区域金融市场,只要存在地区金融市场分割当期就会存在社会福利的损失,分割程度越大,福利损失越大。本文通过建立跨期博弈模型比较了县(市)在两期均整合与第1期分割、第2期整合两种模式下的效用差。研究发现,对欠发达的县(市)来说先分割后整合好于两期整合。由于资本累积效应的存在,欠发达的县(市)可能会通过第1期的市场分割进行独立发展来提高第2期谈判中的威胁点,从而在谈判中获得更高份额的分工收益。在一定条件下,对欠发达的县(市)而言,暂时的金融市场分割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对全社会而言,社会福利是损失的。研究内容四:金融市场分割下的县域农村金融的不平衡性本文采用面向对象的分析方法,遵从全面性、替代性、相互性、可行性和启发性原则,基于农村区域金融发展的内涵初步构建了4个方面15个指标的县域农村金融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利用因子分析法提取了衡量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五个公因子,分别为金融规模、金融结构、资本配置效率、储蓄投资转化效率和金融可获性,从五个因子的角度分别评析了江苏省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趋势和不平衡性,并建立了五个因子与金融市场分割指数的皮尔逊相关系数分析。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在地区之间存在显著的不平衡性。无论是从储蓄或是贷款规模方面,还是从金融可获性的角度,苏南、苏中和苏北县(市)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在降低农村区域银行业准入门槛后,县域农村金融市场逐渐从垄断型转变为竞争型,苏南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强于苏中和苏北县域;苏南、苏中和苏北农村区域私人部门发展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其在金融市场上融资活动的不同表现;苏北县(市)在样本期间平均的储蓄投资转化效率最高,苏南次之,苏中最低。而且,县域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储蓄与投资转化效率与金融市场分割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结构、资本配置效率和金融可获性与金融市场分割呈现显著的负相关。研究内容五: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将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指数和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五个公因子引入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利用系统GMM估计方法实证分析了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县域农村金融发展与县域经济增长的关系。金融市场分割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农村地区的作用并不一致,不存在适用于所有发展阶段和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分割程度,每个经济体在一定的发展阶段都有相应最优的金融市场分割程度。研究发现,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越大、结构越集中、资本配置效率越高、储蓄投资转化效率越高、金融可获性越高,则县域经济增长越快,与现有的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论断基本一致。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有两个传导机制。一方面,直接作用于县域经济增长。整体而言,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分割保护了县域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通过县域农村金融发展间接作用于县域经济增长。分区域而言,金融市场分割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县域经济增长的间接作用方向相反。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县(市),金融市场分割会减弱金融发展规模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县(市),金融市场分割则增强了金融发展规模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分阶段而言,2006年底《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逐渐改变了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格局,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由农村信用社垄断市场逐渐过渡向完全竞争市场。2007年前,虽然高度垄断的金融市场牺牲了市场竞争的效率,但是垄断集中的农村金融市场有益于县域经济的发展;2007年及2007年以后,金融市场分割阻碍了经济增长,相反,竞争分散的农村金融市场能促进县域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