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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土地制度问题。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与农村基层政治治理格局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经济地租成为基层组织经济权力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必然的一种寻租行为。在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中,地方既得利益集团既然不能用直接手段反对或者拒绝,那么采用“热农村土地流转冷界定土地权利”,或者是先流转后界定权利就成了维护自身局部短期利益的主要手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仅难在是利益之争,关键是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下,又要依靠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来实现这种制度改革。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如果要实现显著的效率优化,就必然要求有外来的强大的权利资源对制度变迁的目标和过程予以引导,中央政府应充当这一主体,从农民整体、农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来考虑制度变迁的方向和路径。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对湖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思路、对策及建议,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逐步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充分、合理与可持续循环利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重要环节之一。必须逐步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转变农民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耕意识和土地观念,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加快土地流转速度,政府也必须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土地管理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发展,逐步规范和管理农民的土地流转行为,实现土地流转的有序展开。最后,通过土地流转的实施,实现土地的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这都是为了满足农业现代化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通过农业的规模化与集约化生产,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实现农业劳动生产力质的飞跃,进而实现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同时,麻阳土地流转也对麻阳农户的素质和麻阳政府执行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