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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部分主要论述了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现代化进程,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乡村治理机制,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乡村治理不仅是政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理论学术界的关注热点。乡村治理研究存在很大的探索空间,需要通过不断的理论创新来补充,以解决或解答现实中存在的许多困惑。在此部分,还提到了与研究的有关理论和研究方法、研究概念。正文的论述是以历史发展脉络展开的,共四章。第一章主要是论述从晚清、民国到人民公社这一时期中国乡村制度的变迁和革新。(1)为了维持摇摇欲坠的王朝,晚清统治者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推行乡镇自治,传承了几千年的封建乡里制度终于轰然倒下。到了民国时期,中国乡村又开始恢复封建的保甲制度,以支撑独裁统治。因缺乏民众的支持和信任,晚清以来的乡村制度都无法从农村社会中获取推进社会发展所必须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乃至合法性资源,最终仍以失败告终。(2)自新中国成立后至人民公社时期是我国乡村治理建设不断探索和实践阶段。新中国初期的乡村制度适应了政权建设和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初步将数千年以来散乱的农村社会全面有效地组织起来。随后建立的人民公社制度,由于超越了客观条件,违背了社会生产发展的规律,给农村带来巨大的灾难。第二章主要论述的是我国目前乡村治理机制的机构框架、功能和运行程序。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后,我国农村形成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乡镇组织是国家权力在农村的基础和末梢,乡镇组织体系主要由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组成。村治组织中主要由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组成,村委会是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党支部则要支持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力。第三章主要论述的是我国现阶段乡政村治这一治理模式所面临的挑战。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乡村社会从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使得乡村治理改革显得尤为迫切。乡村治理过程中,由于体制和现实原因,矛盾和冲突不断,乡村治理陷入机制失灵的困境。第四章主要论述的是完善我国乡村治理机制的对策。乡村治理改革的指导原则是,既要改革又要防止乡村社会动荡。同时坚持市场价值、人本价值、效力价值等价值取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具体对策是:(1)乡镇组织的改革。稳定乡镇一级政权,同时转变职能和精简机构,健全农村服务主体,积极培育乡村民间组织制度发展空间。(2)村级组织的完善。以规范村级自治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重点,充分发挥村代会作为村庄最高权力组织的作用。(3)乡村民间组织发展与规范。乡村民间组织的发展,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治理机制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转变乡镇机构的职能,大力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完善村庄自治,使乡政与村治构成一种合作协调的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实可行的治理模式。只有乡政、村治、村民构成一种互动治理模式,才能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发展,进而达到治权与政权的良性互动。最后部分,是本文作者对乡村治理机制发展的观点的系统说明。乡镇治理最终发展取决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取决于我国乡村民主政治的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