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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是西方文化发展到近代的产物,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个人主义自产生以来,一直有着复杂的涵义和不同的表现形态,但其基本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个人的中心地位,个人是目的,社会是手段;二是强调个人尊严,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三是强调个人权利和个人利益至上。即个人主义原则是与私人产权制度相适应的道德理论,在经济领域就是要求保障个人财产,肯定个人追求物质利益的正当性;在政治关系中强调个人的自由与平等,反对社会和国家对个人的过多干预;在生活交往中主张个人奋斗,自己的行为选择应由自己负责。个人主义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整个意识形态的集中表现,这也正是个人主义的实质所在。个人主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缺失的。今天意义上中国的个人主义,是鸦片战争之后,通过西方的商品和文化一起舶来的。中西异质文化对个人本身的理解差异很大,而且个人主义自产生以来,其用法缺乏确定性,存在很多歧义。个人主义从西方进入中国,又发生了鲁鱼亥豕的嬗变。中国特定的文化传统加上意识形态的影响,注定了个人主义在现代中国被曲解、被误会的命运。在中国个人不能坦荡表达,被看作“私”、利己,个人主义即被曲解为利己主义,与集体主义针锋相对,因而受到贬斥和压抑。个人主义确实含有利己的,但个人主义不等于利己主义。中国个人主义的流播脉络和道德境遇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近代对个人主义的褒贬与超越;建国初期对个人主义的批判;改革开放初期关于个人主义的讨论;20世纪90年代以降关于个人主义的争辩。中国对个人主义的褒贬毁誉与意识形态的争论连接起来,历时一百多年至今不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愈演愈烈之势。抛开对个人主义的误解,就其核心价值来说,确实是提升了道德,但其自身的缺陷又使其陷于困境中而备受指责。作为针逢相对的两种伦理原则,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没有对接的可能性,中国个人主义的真正出路不是取代集体主义,而是通过修正、超越、甚至重建,寻求与集体主义的对话,与集体主义一道共同致力于建设真正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互相促进的合理价值观念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