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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ESOP)作为一种体现改革思路的新企业制度形式,通过员工持股使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让员工拥有企业的股份,从而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归属感、责任感,无论是对员工自身,还是对企业、国家、社会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员工持股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并运行,到90年代末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直在探索中前行,可以说已成为这期间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手段。但由于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在其后很多年没有继续实施相当于停滞不前。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试点。截至2017年上半年末,已有637家上市公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方案及类似方案,但占上市公司的比例也仅为18.91%。如果考虑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的11551家公司,这个比例就显得微不足道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在面临新常态发展趋势下,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上市公司如何适应新常态实现生存与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吉林敖东自1993年股份制改革以来的24年中实施9次员工持股经验进行总结,公司管理层能够始终让企业发展顺应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在企业改制重组的同时,能够始终兼顾各方利益,坚持把员工持股融入到资本运营中,使员工能够以股权为纽带真正成为与企业发展同舟共济的责任主体和利益共同体。吉林敖东在发展过程中实施员工持股持续时间之长、效果之明显,累计有近3万人次参与,可以说是给所有员工参与的机会且基本实现了全员参与认购,能够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培养员工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识,从而降低经营风险,使吉林敖东能够保持多年营业收入、利润稳定增长。本文还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根据本人的工作提出不成熟的建议,目的在于说明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生存周期较短、实现持续发展较难等问题,并不是留住员工的“金手铐”,尤其是目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相对较短的情况下。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的根本措施不只在于员工激励,更多的在于战略制定、日常经营决策以及决策执行等方面,而员工持股能在此过程中起到“放大器”的作用,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为中国众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