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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大量增加,农业用地日益减少,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随之产生的还有大量因失去土地而难以维持生计的失地农民。由于现有征地补偿制度以及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的缺陷,导致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维护,难以实现其可持续生计及发展权,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目前我国正在对征地制度改革进行探索,尤其是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完善进行尝试和实践。本文从可持续生计的理论视角,检视了我国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历史进程中的就业安置型、货币补偿型以及土地换保障型的保障制度,指出它们在维持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上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创新实践进行了介绍,主要以广东南海、安徽芜湖以及江苏苏州为例,将这三地的实践创新概括为“土地流转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并用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了它们在保障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上的制度优势和实践成效。本文选取苏州工业园区X村进行实证分析,将这种新型的“土地流转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和现有的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进行可持续生计保障的比较研究。通过相关性分析、因子分析建立了可持续生计的评价模型,基于X村农户问卷调查的数据和评价模型获得了征地和流转两种类型下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能力的比较结果:流转后农户的自然资本、社会资本以及人力资本的可持续性要高于征地;而征地则带给农户更多的物质资本与金融资本。评价结果进一步论证了“土地流转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能够更好地维持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基于上述分析论证,本文指出了建立基于可持续生计的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其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基本目标、基本内容以及基本路径。提出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保障制度包括基本生计保障和可持续生计保障,基本生计主要包括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等保障项目,而可持续生计保障则是在维持失地农民短期基本生计的基础上,使之能够获得发展的权利、维持其长远的生计保障,包括为其子孙后代提供持续生计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