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育评价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教师评价改革又是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因此,在我国基础教育中,教师评价制度改革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有效的教师评价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于促进和保障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教师评价制度中,以奖惩为主要目的的传统评价模式仍占据着主导地位,该评价模式存在很多弊端,严重阻碍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因此,如何科学的对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已成为我国教育评价理论界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为了对我国基础教育中现行的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笔者设计了相关问卷,选择山东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校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大致勾勒出了我国现行的基础教育教师评价的现状。我国有关教师评价的研究远远落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近些年来这些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对教师评价进行改革,并取得了很大成绩。因此,研究这些发达国家的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借鉴和吸取其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我国教师评价改革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相比之下,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在教师评价理论发展和制度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鉴于此,笔者选择英国的教师评价改革作为研究对象,对近20多年来英国的教师评价制度改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我国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提出了借鉴性的建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在不断对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改革,积极探索更加优化的评价制度,以期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有两次非常典型的改革,即由“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到“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和由“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到“绩效管理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在这两次评价制度改革中共提出三种比较典型的评价制度,即“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PRP国家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评价制度”。本文中,笔者分别对英国提出的这三种评价制度进行了概括性的分析,并对每一种评价制度进行思考,然后对其整个教师评价制度改革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最后针对我国现行基础教育教师评价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主要包括:处理好奖惩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正确处理好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之间的关系;尊重并理解教师,确立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对评价者进行培训,提高评价者的评价技能;及时反馈评价信息,正确处理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