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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转型进程的加速,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治理主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中,成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组织化手段。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化与项目制运作实践,政府购买主体从市、区统筹不断向下(街/镇)转移,使得街镇层面购买服务成为整个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的有机构成。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探索,S市T街加大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绝大多数为T街辖区内的组织(本文将此类组织称为内生型组织),既有研究范式始终认为这类组织不具有独立性与自主性。令笔者好奇的是,这些组织在项目实践中展示出不同的行动策略,进而达成不同程度的自主性水平。因此,本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内生型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实践中何以能够获得其自主性?这一问题意识驱动着笔者从特定时空下的政社关系出发,结合T街政府对社会组织采取的策略和态度,进而观察社会组织所形成的不同应对策略,来检视内生型社会组织自主性的生成逻辑及其特征。本研究以质性研究方法为手段,以理性选择和社会信任理论为分析视角,从“经济”、“风险”、“社会”和“情感”四个维度探讨T街道对内生型社会组织形成的信任策略,并从“信任治理”和“自主生产”两大核心维度构建了本研究分析框架,以展示T街政府治理逻辑和内生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实践中自主性生长之间的复杂交织关系。研究发现,基层政府在向社会力量、尤其是内生型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时形成一种“信任治理”逻辑,即政府基于经济节约、风险规避、需求回应与庇护情感等考量来选择社会组织,进而形成不同的政府信任模式。内生型社会组织则基于不同的信任基础或信任模式而权变性地形成不同的行动策略,形成信任与控制并存的依附式自主、借力发力的镶嵌式自主、利益契合的互惠式自主,以及需求与情感相结合的共享式自主,进而达成不同程度的自主状态和自主能力。本研究在信任与自主框架下对基层社会治理中政社互动逻辑的研究,形成了政府要素的多维面向以及社会组织行动的权变策略之前的复杂互动图景,丰富了既往关于国家与社会或政社关系之间的单一解释范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扩展以往有关政社关系的理论限度,是对社会治理实践的本土理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