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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社区治理在得到人们认同的同时,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成为社会走向协调和谐的基础。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强国家、弱社会的政府全能式的传统统治方式,因此在处理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方面始终难以突破传统;同时又由于我国长期自上而下的阶层官僚体制,使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受到这一传统的影响难能突破,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社区治理的进展,使我国的社区治理处于“风声大,雨点小”的处境中,本文是对这一现象进行思考的结果。本文的研究对象仅限于我国大陆的城市社区。 本文在个案分析,理论阐述和借鉴外来经验的基础上,建构旨在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和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关系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理想的社区治理新模式,即政府授权模式和社区重建模式相结合的一种“强政府、强社会”的政府与社区关系新格局以及社区内部各治理主体既合作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体系。本文在建构理想社区治理新模式的同时,还为社区治理新模式的形成给予了法律保障,在法律的层面上规范了政府和社区各自的行为,从而实现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本文以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和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关系为主线,以建构一种理想的社区治理新模式为宗旨,从而展开全文的论述。第一章首先界定了社区、社区治理的概念,并阐述了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即治理理论和自组织理论,并以这两大理论作为本文阐述的基础;然后又对社区治理在我国的开展进行了梳理和回顾,这一章的阐述将有助于我们对我国的社区治理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并为全文的开展提供一个基点和理论支撑。 第二章以青岛浮山后为例进行个案分析,阐述了社区治理在我国存在的优缺点,随后又从治理理论和自组织理论两个方面阐述了社区治理的应然模式,最后在个案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治理的理想模式,即政府授权和社区重建相结合的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社区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