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戏剧是一种独特的具有二元性的文学体裁,它既可以像小说一样作为文学作品供读者阅读,又可以用以舞台演出供观众欣赏。在翻译研究史上,与其他文学体裁相比,戏剧翻译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学术关注,国内外关于戏剧翻译的专著和论文也较为贫乏。戏剧固有的“二元性”特征,一方面极大地增加了戏剧翻译的难度,另一方面让译者面临着如何确定翻译目的及翻译方法等难题。例如,是把剧本翻译给读者欣赏来突显戏剧的文学特性,还是翻译给观众观看来保证戏剧的可表演性呢?另外,怎样评价戏剧翻译的标准,也是一个颇棘手的问题。
在众多的翻译理论中,目的论把翻译目的看作是决定翻译行为的首要因素,整个翻译过程都受翻译目的制约,这不仅摆脱了对等理论的束缚,还为解决戏剧翻译研究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视角。译者首先只有准确确定自己的翻译目的,才能进一步考虑采取什么样的翻译策略和方法。此外,为了说明何种类型的译文才是译者真正所追求的,目的论就此提出了“翻译纲要”的概念,至于如何合理评价译文,目的论则用“充分性”代替“对等”,并以此作为评价戏剧译文优劣的标准。
本研究基于目的论的相关理论,以黄梅戏部分名曲的英文译本作为语料进行详细研究。作者主要结合目的论来分析黄梅戏的翻译目的和翻译纲要,并就该理论对黄梅戏翻译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易懂性、上口性、个性化和简洁化这四个方面对译文进行详细研究和分析,希望能为以后中国戏剧的翻译研究提供一个可行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