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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展要依靠人才,因此,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即人才激励问题,就成为企业继续生存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综观西方国家企业的发展,股票期权激励是其最有成效的激励制度之一,本文即是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中经理人股票期权激励问题。经理股票期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企业为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而实施的一种内部分配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盛行于美国并起到了应有的激励作用。对我国而言,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委托—代理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企业开始引入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随着21世纪初安然、世通等公司财务丑闻的频频曝光,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和诘难。同时,由于我国现实条件的限制,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并没有得到实施。2005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2006年10月中国证监会宣告股权分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认为重新审视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出于规范目的对我国企业实施经理股票期权激励进行前瞻性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理论以及在国内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构想了适合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现状的经理股票期权,并探讨了经理股票期权激励本土化所面临的诸多障碍,提出了扫除这些障碍的对策建议。研究发现,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发展滞缓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缺位对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在我国企业的实施构成了宏观层面的障碍,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理人员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不合理则构成了其微观层面的障碍。我国应制定经理股票期权激励方面的专门法规,并采用稳健的方法修改《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规范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为使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顺利实施,还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由于经理人员业绩评价体系关系到整个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的成功与否,提出了应用平衡记分卡与EVA等指标来衡量企业业绩的综合业绩评价体系,以此对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