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目的脊髓损伤(spinal cord injury)是人生遭遇之重大的灾难事件,常常与意外事件例如车祸、從高处跌落等伴随发生。依据社团法人中华民国脊髓损伤者联合会的统计资料统计顯示,脊髓损伤患者平均受伤年龄约为27.3岁,亚且以20岁到40岁的青壮年居多,受伤以后除了无法恢复原有的健康身体,在经济生产力上亦大受影响,脊髓损伤者如果无法获得良好的重建而回归社会,终其一生平均所耗费的社会成本高达新台币2,000到2,500万元[1]。因此藉由了解脊髓损伤者的生活适应现况,生活适应问题为何?以做为改善脊髓损伤者生活适应的参考。残障者机会平等(Equalization of opportunities),希望整个社会体系能为人人所享有,诸如物质和文化环境、住宅和交通、社会服务和保健服务、教育和工作机会,以及包括体育运动和娱乐设施等。世界各国对身心障碍者的各项福利十分重视,特别订定法规,提供身心障碍者在就医、就学、就养、就业及其它福利服务等各方面保障措施,无非是希望为身心障碍者创造一个无障碍的生活环境,以增进身心障碍者生活的便利性及安全性。因此,本研究从脊髓损伤者的角度出发,了解脊髓损伤者生活适应所遭遇的困难与问题,企圖由这些问题中,提出因应及改进措施。2方法本研究为横断式研究设计,采立意取样,发文至脊髓损伤者协会经同意后,提供协会之会员名册,并经会员介绍其它未加入协会会员参与,使用结构式问卷进行数据收集,选取条件如下:(1)年龄满18岁以上。(2)非住院之脊髓损伤患者。(3)能以国、台语沟通,愿意接受访问者。符合条件的个案,先以电话联系,并取得受访者同意后,至个案家中,先向个案解释研究目的及其权益后,填写同意书,随后进行面对面问卷数据收集,总共收取90份问卷。3结果3.1基本属性3.1.1性别比率为男性67%,女性33%。3.1.2伤者以国中以下教育程度者47%为主要族群,但大专以上程度仍占22%。3.1.3伤者目前婚姻状况有38%是未婚者,已婚者占了47%,离婚者占14%,但值得注意的是全部是于受伤后离婚。3.2疾病特性3.2.1伤者损伤部位为颈髓者(四肢瘫痪)占40%,四肢全瘫者占26%,下肢全瘫者占50%,不完全损伤而半瘫者则约有24%;完全卧床者占6%,必须依赖轮椅者为67%。3.2.2脊髓损伤的原因:车祸为34%;工作伤害仍占30%;发生地点:以在马路上32%最多,工作场所22%仍是危险的地点。3.3居家及公共环境3.3.1居家:房屋有完善的无障碍设施与完全缺乏无障碍设施的脊髓损伤者患者较少,而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占多数。3.3.2目前居家环境的障碍以卫浴设备不便为最多,其次是居家环境有楼梯台阶影响轮椅进出。3.3.3目前居住的环境所做的修改是以自己请人做的为最多。小区域环境无障碍不满者占多数。3.4行为能力与交通辅助工具3.4.1伤者中有自主行为能力或完全无行为能力的较少,需藉助交通辅助工具的占多数。3.4.2交通辅助工具以电动代步车、轮椅居多。3.4.3外出时由家人或请他人接送居多,无人可以自行搭乘公交车。3.4.4交通太乱、大众运输工具和设施不足是造成外出不易的最大困扰4结论4.1脊髓损伤者受伤时患者普遍年轻,男性多,损伤部位以颈髓为主。4.2脊髓损伤者受伤後居家环境的障碍以卫浴设备不便为最多,其次是楼梯台阶影响轮椅进出,社会照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特定的大众运输工具及设施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