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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融资效率正受到理论界和投资者的质疑。在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缺失的体制根源下,现行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融资方式不能有效约束上市公司的融资决策和融资行为,最终导致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随意性和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为此,采取有效方式规范和约束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是一项势所必行的课题,既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期权及认股权证相关理论和方法,系统阐述了认股权证促进融资和激励兼容的经济功能,指出认股权证作为一种融资方式能够比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更好地规范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其作用机理表现为:①形成发行公司的外部监督,使权证持有者对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具有有效表决权,投资者可根据上市公司业绩与股价表现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②完善发行公司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公司业绩与经理人员薪酬的正相关关系,从而使公司的融资决策真正体现竞争力提高的要求。以此为基础,本文对我国引入认股权证的经济、法律及风险监管等环境因素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融资现状,给出认股权证的发展环境已经成熟的结论。在具体实施中,需遵循立法与监管并行、规范融资行为与完善市场投资品种并举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