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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对资源的争夺,已成为地缘政治博弈的一部分。中国境内有15条主要的国际河流,湄公河(在上游中国境内被称为“澜沧江”)就是其中的一条。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合作经常被视为第三世界最成功的跨境水管理案例之一,其起源可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尽管后来冷战和柬埔寨战争造成流域国家之间的分裂和敌对,但国家之间的水外交仍然通过湄公河合作机制的不断演变坚持下来。几千年来,湄公河的水文系统和流域生态保持着动态平衡。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干流和支流大坝建设的累积影响,正在改变流域的基本特征,不仅对自然系统产生普遍影响,而且对社会系统和经济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湄公河流域的跨境水争端不像水资源匮乏的尼罗河和约旦河等流域表现得那么激烈,而且目前争端参与者主要是公民社会,还未涉及到国家之间的冲突,但随着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规模的加大和步伐的加快,湄公河这个重要资源的完整性正受到威胁,若按照湄公河下游的干流梯级方案开发,将会有几千平方公里的森林和农田被淹没,十多万人口需要移民安置,重要鱼类的洄游将会受到限制①,从而威胁到国家的渔业安全和粮食安全,加剧流域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本论文以1957年(注:这一年下湄公河流域调查协调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湄公河管理机制的建立)至2016年(注:这一年中国倡导的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启动,水资源合作被列为五个优先推进方向之一)为时间段,通过系统追溯湄公河开发历史,探究了湄公河水资源管理合作与争端背后的动因,分析了当前合作机制与争端协调机制的成效与不足,并着力探讨未来中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全流域水资源合作治理的路径选择。第一章至第三章详细论述了二战以后湄公河地区政治局势的演变与水资源合作机制的调整适应;第四章论述了随着新时期湄公河开发力度加大而涌现出来的争端,并剖析了争端的成因和当前的协调机制;第五章专门论述了中国开发澜沧江引发的争议,以及中方采取的合作措施及未来参与流域水资源合作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第六章论述了美国和日本长期以来对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参与及影响,指出域外大国的介入将是未来中国参与湄公河治理不可回避的挑战。在前六章论述的基础上,本论文得出以下观点:一、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过程中,流域国家之间的争端始终存在,特别是干流开发计划,造成了流域国家间冲突程度的升级,但流域国家之间的合作趋势不变。这是因为各流域国家有着强烈的发展需求,都把区域经贸合作和国内经济发展置于优先考虑,对经济利益的追逐暂时压住了水资源开发负面影响导致的紧张关系;二、没有中国和缅甸参与的湄公河水资源合作机制——湄委会机制,已难以适应湄公河水资源良性管理需求,从长远来看,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管理最终需要建立一个全流域的管理机制。而在中国倡议下新近成立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作为首个由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共同发起的合作,为实现流域水资源综合治理创造了一个值得期待的对话合作平台;三、中国应充分发挥地区大国优势,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带来正能量。合作应遵循渐进的原则,先在技术层面上实现信息共享,再在政府层面开展定期磋商,最后制定强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建立有效的流域治理架构,实现流域国家间公平合理的水资源分配,并使包括受影响民众在内的各利益攸关方在水电开发中得到合理的利益分配或利益补偿,并将对水资源开发对环境、社会和文化的影响降至最低。四、跨境河流开发不单纯是水的问题。中国在上游澜沧江的开发,以及中国企业参与下游湄公河的开发,连同南海争执,使下游国家对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不断增加的存在程度表示担心。一些国家认为,扩大美日印等国家在该地区的存在,有利于平衡中国的影响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湄公河次区域已成为域内外大国博弈和竞争的一个重要地区,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流域水资源治理的难度。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论文引入“trade-off”(权衡,取舍)理论,认为中国应与下游国家在洪水防控、灌溉、航运和水电等水资源开发领域建立一揽子利益关系,用广泛深入的合作来消除下游国家的戒备,在对利益的权衡取舍中实现各自的需求。此外,本论文将“霸权稳定论”转化为“大国责任论”和“大国合作论”,认为中国应扮演一个负责任的上游邻国,其中包括利用最新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逐步建立以中国为主导的项目准入机制,从规范项目开发着手,改善中国在该地区的形象,逐步提升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其他各国的跨境水资源治理合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