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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国际海运管理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体现了我国加入WTO后在海运方面进一步开放的承诺,对推动行业发展和行政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尽管该条例是继中国海商法之后又一里程碑式的海运法规,但其中不少初探性的规定受到多方质疑和评价在所难免。然而当前从语言角度分析海运条例者少之甚少。中国航运要和世界接轨,语言首当其冲。而该条例的英文译本中存在着许多值得商榷之处,这直接影响到日常海运操作流程、外商投资甚至中国航运在国际上的形象。因此,作者结合平时的翻译经验对该条例的英译本作出评价和分析,提出修订意见,并且力图找出法规翻译的一些规律。 在完成论文过程中,作者针对法律英语的翻译问题阅读了大量的语言学翻译资料,归纳总结了一些法律英语的特点以及法律英语翻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重点在于结合语言学的知识对海运条例的评价。评价的内容分为词汇、句法、文体和其它部分。词汇方面主要集中在一些误用或不妥当的措词上,尤其是专业词汇的运用方面;句法方面着重分析句子结构不当所造成的问题;文体方面主要是从法规的严谨性、严肃性和正规性出发,评析了条例英译本中某些未能体现英文法规特点的篇章段落,并且从东西方文化以及人们思维特性角度的对比说明中文法规英译中的难点。在评价过程中,作者从不主观臆断,对于所有错误或不当之处,除提出自身观点外,几乎都找到了相对应的国际公约或法规作参照,以增强说服力。 通过上述分析,作者对国际海运条例的英译本做出了全面地评价,提出了不少修订意见并且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长达一年艰苦的论文工作,作者的感受是中国在专业英文翻译特别是法规翻译领域还有待提高,因为即便在如此重要的国家法规中仍出现了如此多的失误。而论文过程中,可供参考的汉英法规翻译教程资料相对较少,与汗牛充栋的文学翻译资料对比相形见绌,可见该领域目前在我国还鲜有问津。作为新世纪专业英语类的研究生,作者希望通过该论文为祖国的航运事业和翻译事业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