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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开始,国务院制定了要求将住房供应结构向中小户型转移的90/70配比政策、通过住房贷款政策、税收政策等引导房地产市场购房需求调整等六项政策,紧接着又出台了继续要求土地供应结构中的重点为一般住宅用地和经适房用地等力求稳定房价的八项政策,政策的密集制定使市场明显感受到了政府对市场的担忧和调控的决心。但是受到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抑制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一度转为有助于楼市上涨的扶持政策,为市场注入强心剂,目的在于用政策利好刺激社会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投资,使国内市场上的内在需求增长,促进住房消费,提高市场活跃程度,使中国经济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中受到的冲击减到最小。在基本平稳度过金融危机后,国务院将势头逆转,继续抑制房地产市场,明确了严格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限制居民购买房屋等系列政策。相比于前政对于房价上涨问题只是泛泛的提示各地政府不可以掉以轻心并仅以通知的形式发出,后续政策则是明确的控制手段,如增加为特定人群建设的经适房进入市场,以较低的保护价格拉低市场均价;加征税费对房屋买卖设置障碍,增加倒卖房屋赚取差价的难度。可见,近年来我国实行的房地产调控,倾向于通过行政手段抑制需求,限制需求,行政干预的作用取代了市场自动调节,但是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效果并不明显。2010年,国家发改委指出现行房地产相关税费的征收制度不能继续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下一年,上海、重庆响应《意见》的要求,为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试先行。在一系列调控政策难以抑制高房价的同时推出的房产税改革试点使得大众误将此作为新形式房地产调控的信号。本文尝试收集北京市住房市场现状信息,采集整理政府公布的数据并使之与相关理论互为印证,以房地产市场供应和消费者出于不同目的的购房需求为视角,结合房产税改革模式、税制设计对供需的影响及国际上房产税征收成熟的国家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分析房产税改革可能引起的北京市住房市场波动,证明只有供需关系才能直接影响房价,而房产税只能对供需起到一定影响,所以此项改革被理解为降低房价的工具是不正确的。最后对改革必须的实施基础和涉及到的配套政策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