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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防线,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为核心,以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实现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定型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因为,我国的绝对贫困现象并未完全消失,相对贫困现象还将长期存在,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强面向贫困或低收入人口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逐渐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救助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应对不断变幻的新环境,不断变更的新格局,不断产生的新问题,仍然存在制度和政策层面的问题。本文以哲学、社会学等学科关于社会救助这一主题的交叉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为依托,在全面回顾新中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历史变迁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选择我国东北部具有典型农业特征的吉林省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新中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吉林省的相关实施措施,按照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提出与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吉林省经济发展缓慢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同中国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路径基点、战略目标、基本原则、主体框架和运行模式,并就保障该体系运行所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全文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对论文研究的背景、问题、意义、理论成果、主要方法及论文研究的创新点等进行了阐述,为论文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的思想,围绕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研究主题,明确了基本概念,分别从国内、外两个方面回顾、分析和归纳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为全面分析吉林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历史变迁,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奠定了思想基础。第三部分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历史演进,纵向考察了中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历程,全面梳理了吉林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运行现状,客观分析了“二元结构”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成就,探究了制约吉林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主要瓶颈,为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现实依据。第四部分为国内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验借鉴,运用比较研究法,分析了香港、浙江和上海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考察了英国和美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主要内容,为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直接的经验借鉴。第五部分为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路径与运行模式,提出了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路径基点、战略目标、基本原则、主体框架和运行模式。研究认为,建立城乡统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路径基点,并就建立这一制度的基本条件等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研究提出的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框架是:以社会救助项目为主体的制度系统和以保障条件为依托的管理系统。以社会救助项目为主体的制度系统主要包括生存权益救助、发展型救助、突发应急救助和补充救助四部分:以保障条件为依托的管理系统包括救助基金管理、救助对象管理、救助绩效管理三部分。第六部分为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针对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有效运行所需的保障措施进行了阐述。笔者通过研究认为,在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吉林省解决城乡贫困的深层次问题,必须坚持城乡统筹战略发展的思路,充分利用国家关于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实施的特殊机遇期,着力推进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运行,实现吉林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期待本文的研究成果能够对中国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尤其是对东北部地区与吉林省有着相似省情、社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价值和积极的指导作用。第七部分为结论,针对研究结论予以表述。笔者认为,吉林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救助对象范围有限,管理建设不够规范等众多问题。因此,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提供政治支持;二是要发挥资源传递作用;三是要建立管理体制;四是要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五是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体系。笔者对所研究问题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笔者认为,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吉林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