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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金融工具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主要是因为随着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发展与社会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工具也就成为了时代的必然产物。具体来说,资产证券化就是将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资产,通过一些金融手段,将其转化为符合条件的可在资本市场上转让流通的证券,从而完成企业融资目的的一种金融工具。通过资产证券化这一工具,企业在实现其融资目的的同时,还可以盘活企业原本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也可以实现企业和基础资产风险的隔离,从而使得企业资本规模实现进一步扩大,进而实现资产的增值。正是因为资产证券化具有的这些创新性的优势,随后便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和进一步的创新,然而直到上世纪90年代,资产证券化的概念才首次被引入到了我国,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和越来越高,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因此到了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从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以试点的方式正式展开,但仅仅三年过后,2008年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暴漏了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深层次风险,出去谨慎性的考虑,银监会便叫停了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面,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和考量,直到2012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也标志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经历了长达四年的停滞之后重新开始发展起来。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发展一直比较缓慢,直到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之后,我国的金融租赁业务才进入到了发展的快车道,目前融资租赁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金融工具。但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不断快速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租赁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开始不断浮现,而在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的约束下以及资本金不可能无限增长的情况下,实现金融租赁资产的证券化便成为了缓解金融租赁公司融资问题的关键选项,在这一新形势下新背景下也同时伴随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不断深化发展,2013年为规范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国家出台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允许了金融租赁资产的证券化,从而我国金融租赁资产的证券化有了切实的法律保障。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解决金融租赁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理在于,通过实现金融租赁资产的出售,降低企业杠杆,进而可以在不触碰资本充足率限制的情况下继续扩大经营,因此,如果不能实现资产的出表,那么金融租赁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并不能解决。而基础资产的出表和资产证券化过程的交易结构密切相关,因此本文通过研究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进而分析影响资产出表的各种因素的重要的意义不言而喻。基于此研究目的,本文对研究案例进行了精心的选取,最终确定了以我国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首次实现了资产出表的“工银海天2015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这一案例,详细分析了目前我国的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情况和交易结构并进而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具体分析来得出影响金融租赁资产出表的影响因素,以期可以对我国以后的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资产的顺利出表起到一些帮助。本论文由以下几章构成。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本篇论文的写作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第三章介绍了资产证券化在2012年重启以后的发展现状。第四章从基本情况,交易结构,产品结构方面详细分析了“工银海天2015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这一案例。第五章结合资产出表的相关理论对案例的交易结构,产品结构作了具体详尽的分析,并进而得出影响资产出表的各种因素。第六章为本篇论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