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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是指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一定比例的股份,继而相互成为对方股东的情形。交叉持股最早于1952年在日本出现,我国第一起上市公司涉及交叉持股事件则是辽宁成大受让广发证券(储一昀,2001)。随着经济环境的变迁、企业规模的扩大等因素影响,交叉持股已经越来越复杂,而我国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和《证券法》都对交叉持股没有任何的明文规定,结果造成了交叉持股在我国这样特殊的市场环境下不能被有效规制,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无法得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按照交叉持股的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交叉持股有母子型交叉持股和非母子型交叉持股,各有其特点,本文研究母子型交叉持股。各国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母子型交叉持股均为严格禁止,即便是英美法系中宽松的美国公司法也是严格限制母子型的交叉持股,而我国上市公司却有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现象,虽然不多,这是何种原因?通过实际案例说明母子型交叉持股的操作手法与过程,发现母子型交叉持股与我国的股份制改革,以及上市公司重组相关。同时从理论角度剖析这些操作手法来发现母子型交叉持股的实质,并据此提出规制建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交叉持股所具有的弱化所有者职能和强化经营者职能的作用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我国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独立市场主体,有助于我国企业家阶层的形成。研究分析交叉持股在中国的影响,对于预测市场中的资产泡沫程度也有现实意义。因此,从年报中找到各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披露情况,从股东控制链角度牢牢抓住上市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情况,并研究其在中国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采用了案例分析与经验分析的研究方法。从股权控制链角度出发,研究控制链上的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母子型交叉持股的操作手法和结果,得出母子型交叉持股既有为了整合资源,发挥协同效应的动机,又是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上市来达到控制权转移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