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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队伍的素质事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干部工作的实践与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选任即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是产生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和工作人员的过程,其人选的产生直接决定了干部队伍的素质,因此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推进干部选任民主的实现。干部选任民主的形成有4个面向,从根本上进行理论溯源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干部工作的民主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都对此做出过相当的论述;西方干部选任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横向的借鉴模板,作为政治科学方面的理论成果和良好的实践效果是值得我们参考的;社会主义国家干部选任发展中的成果与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其中的兴衰成败都给予我们很多的启示;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干部工作民主的探索,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理论和政策、制度成果,这又奠定了我们进一步推进干部选任民主实现的现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工作,形成了一系列理论、政策成果,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多积极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和影响干部选任民主实现程度的因素。这些影响干部选任民主实现的因素主要反映在5个方面,首先是民主本身存在的可能失效的固有矛盾;其次是思想认识上轻视民主、误解民主、抗拒民主;再次是制度供给上有瓶颈,包括制度设计的有效性不高、制度配套的兼容性不够、制度实施的稳定性不强、制度授权的结构性不顺;同时实际经验的储备不足,历史上缺乏相关经验、现实经验的成果有限、试点经验又能大规模推广,导致干部选任民主实现程度仍然处在一个探索的阶段。分析干部选任民主实现程度不高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实现机制,使文本化的制度规范与具体实践融合。只有构建出一套干部选任民主实现机制,形成基本原则、参与主体、程序构建和保障措施四位一体的实现机制,才能够使文本化的制度设计与现实政治实践结合,使干部选任民主在质量和数量做到双向实现。构建干部选任民主实现机制要遵循党管干部、统筹兼顾、集体参与、有效操作等基本原则;科学界定领导主体、民意主体、竞职主体、执行主体、监督主体,理顺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严格规范推荐提名、考察协商、民意表达、决定任命等程序构建,以程序正义推动结果正义;同时要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实效、提高立法水平,使干部选任民主得到切实的保障。只有构建出这样的实现机制才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干部选任民主的实现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