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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作为支付结算方式,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被大量使用,在保障交易安全和完成交易结算方面都占有及其重要地位;而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的使用量很少。关于信用证在国际商业交易中的使用问题,国内外已经有诸多的研究,分别从经济学、金融学和法学等角度切入进行论述,对交易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争议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探讨;而对于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的使用问题,学者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因此,笔者选择这个主题,从法律的角度对信用证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的使用困境进行分析,结合信用证在国际商业交易中的使用和其他国家的国内使用状况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被更多的采用,服务于我国国内商业交易并有助于解决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大量存在的三角债问题。本文主要分为三个章节,综合采用了比较研究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以实践中的困境为切入点,对信用证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的少有使用的情况原因和对策进行论述。第一章是介绍信用证在我国国内使用中的困境。在对比信用证在国内商业交易中和国际商业交易中使用情况和信用证在我国国内交易中的使用情况的变迁的基础上,指出了信用证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的困境。第二章讨论了信用证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使用困境的原因。分别使用成本和条件的障碍,交易习惯和管理的障碍,法律功能和规则的障碍这三个方面上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本文所采用的法律视角,决定了比较侧重于交易习惯和管理的障碍和法律功能和规则的障碍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其中,对于法律规则上障碍的论述占主要部分,分别从总体制度上和具体规则上两个视角进行论述,比较详细的阐述了信用证在我国国内商业交易中使用的规则制度上不足和冲突。第三章是对前文中困境及原因的反思与对策。该章从市场环境和法律规则两个角度进行反思,并针对导致困境出现的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有助于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在我国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