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投资歪曲现象比较严重,上市公司大量无效投资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考虑企业股东和债权人应该是这种无效投资造成损失的最终承担者,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现象比较严重,经理人的利益往往代表了股东的意志。因此我们推断上市公司无效投资是否是股东和经理人对债权人利益的侵蚀的一种行为?从债权人角度看债权人的利益确实受到了侵蚀,我国上市公司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堆积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从我国现实角度看非常有必要研究企业负债和投资行为的内在联系。
国外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研究上市公司负债行为和投资歪曲行为相互关系,但是国外的研究是以国外市场为背景,并不能反映我国的真实状况。而国内直到近几年才开始这方面的少量研究,而且几乎没有学者专门从成长性角度研究负债融资和投资之问的关系。
因此本文基于上市公司投资歪曲现象严重而债权人利益受侵蚀的一个现实背景,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目前负债融资和企业投资行为的相关关系。希望能够通过实证研究反映我国负债融资和投资行为关系的现状,并能够在此基础上为债权人保护自身利益和参与公司治理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国外学者在研究企业负债和投资之间关系时认为企业成长性因素会影响负债和投资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成长性因素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融资决策和投资决策,因此我们在研究负债融资和投资关系时加入了成长性因素,研究不同成长性企业的负债对投资的影响。
负债融资对投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投资过度、投资不足和抑制投资过度。由于不同成长性的企业投融资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我们考虑负债对投资的影响是否会因为企业成长性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第三章我们研究了企业成长性对负债和投资之间关系的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得出高成长企业负债率和投资规模呈同向变动关系,低成长企业负债率和投资规模呈反向变动关系。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高成长企业资产替代现象比较严重,低成长企业投资不足现象比较显著。在研究清楚负债整体对投资的影响之后,我们研究不同的负债来源和负债期限对投资的影响。希望通过研究负债不同内部构成对投资的影响,从而能够引导企业债权人的投资行为。通过研究不同负债来源对投资的影响后发现,银行借款造成的投资歪曲现象比较严重。通过研究不同负债期限对投资的影响后发现,长期负债造成的投资歪曲现象比较严重。
文章的结尾部分在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