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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载传统文化资源的国有文艺院团,多年来的发展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僵化的体制机制和严重的依赖情节在加重政府负担的同时,也没有很好的传承和传播中国的艺术文化。因此以改革促发展,构建既与市场经济规律又与文化产品生产消费特征相符合的市场微观主体既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近年来的工作重点。然而总体而言,改革成果显得局部而有限,尚没有探索出一条值得普遍借鉴的有效的经验路径。因此,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并构建适应表演艺术需要的长效发展机制是发展中有待解决的重要难题。国外研究表明,由生产力滞后引发的劳动力支出成本的不断上涨和青年消费群体的缺失是制约表演艺术发展的两大基本障碍,使得表演艺术组织深陷财务困境。因此积极寻求外部捐赠和培育观众成为艺术组织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这就决定了表演艺术组织需要与一般生产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和目的。国际实践表明非营利企业组织是艺术机构采取的基本组织制度,以此来接受外部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承担一定的公益性演出和艺术教育服务功能。与此同时,历史、体制和消费水平的制约使得我国的表演艺术组织面临更为严峻的经济形势,财务困境程度更为严重。30多年的改革探索始终没能找到一条合适的发展路径。近两年来以“转企”为核心的体制改革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转企之路困难重重,同时还引发了更为严重的人才流失现象。所以,完全推向市场,转为自负盈亏的营利性企业是合适的吗?什么样的发展制度是相适应的呢?那么,财务困境作为表演艺术组织的顽疾和转企困难的根本障碍,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其形成和应对是找寻改革深化路径的关键所在。本文首先分别从供给和需求角度对表演艺术组织财务困境的形成作了分析。供给方面有,原有事业体制下形成的内向型生产激励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失衡和现存的双重体制问题是院团供给低效率的重要原因。而表演艺术本身具有的生产力滞后特征及其影响下的负效应则是固有的成本难题的内在原因,致使表演艺术供给价格不断上涨,远高于大众文化产品。需求方面有,消费偏好的改变、消费能力的制约和成瘾消费特性作用下消费形成的长期性将使得表演艺术的需求价格在较长时期内处于低位,与供给相作用,为价格不一致。分析应用4C理论提出了检验假设,采用面板模型做了实证性检验,并进一步通过跟民间职业剧团的对比得出,首先,由生产力滞后引发的成本尤其是人员支出成本是导致艺术表演团体财务困境的直接原因;其次,不支持新建场馆行为;第三,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现状及其长期性在根本上制约了表演艺术的发展,成为其基本发展瓶颈;第四,相比于事业体制,企业体制更能激发艺术表演团体内部演出活力、提高其盈利能力、改善其经济状况;第五,不论是从补贴还是从消费的角度看,表演艺术的发展都有赖于其他产业的先行发展,并受当地戏曲文化资源大小的影响。综合上述,完全的、彻底的转为营利性企业不是一种好的选择途径。表演艺术的生产消费特征、现状以及现实改革难题和要求,决定了国有院团改革需要一条不同于一般工商国有企业的改革道路。表演艺术组织的发展需要企业自身、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建议以需求培育为基础稳步推进改革,同时在小众领域采取非营利组织模式进一步深化改革。综合考虑表演艺术人力资本积累特征和市场需求状况,得出非营利组织的大量存在是相适应发展的结果。尤其是在需求较小时,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在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中有效分工,共同支撑表演艺术的发展。通过对美国和西欧表演艺术发展模式的对比得出,完善的资助体系、相对宽松的管理环境、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艺术供给主体和健全的相应法律法规保障是表演艺术健康发展的基本环境。同时表明了非营利组织相比于公共机构存在制度优势。全面分析了非营利组织的制度优势和我国现有支撑表演艺术市场化发展的制度困境,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现代企业组织,其独有的激励机构吸引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聚集到社会价值大而经济价值不确定的产品生产领域,完成非营利产品的市场化供给。其外向型的生产激励机制、良好的自治性和组织与员工之间的现代契约关系能有效解决传统事业体制下管办不分、内向性生产激励循环和收入分配激励失效及其导致的高成本负担等问题,从而有利于提高组织供给效率、培育市场需求和改善人才激励机制,从而破解“后转企”难题。就如何借鉴非营利企业组织制度深化改革、加强外部法制、资助等支撑体系建设和推进院团创新发展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至此,本文系统的总结分析了表演艺术财务困境的成因。综合表演艺术人力资本积累特征、市场需求状况和国际实践经验,得出处于公共供给和市场供给之间的非营利组织是相适应发展的结果。在对我国现有艺术组织模式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非营利组织和统一规范外部支撑体系的院团改革深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