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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伦理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日益受到民众和国内学者的关注,但是人们对律师职业伦理的理论研究却关注不够,大部分是在相关会议或日常交谈中简单提及有关律师职业伦理的问题,就其具体研究成果甚微。律师职业伦理可以指导律师办理案件遵循正义,做到“慎独”,对案件本身和法治建设都有重要意义。律师职业伦理是上层建筑,是对律师主观思路的规制,相比律师职业行为守则,律师职业伦理的界定相对更为抽象,不好拿捏,看似作用不大,其实意义非凡。在国外,律师职业伦理在律师界发展之初,就受到学界的关注,并随着律师界的发展成熟,制定出了制度化,体系化的伦理规范。因此,我国的律师职业伦理也应得到相应的完善,这不仅是学术的需要,更是实践的需要。研究和完善律师职业伦理要通过对律师职业环境、律师的培训、律师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律师职业伦理制度的修改建议入手,多方面的考究,从而促进律师界的健康发展,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实务工作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律师执业活动有自身特色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现实的制度建设还不能够帮助律师做出正确合适的选择。在大环境中自我放逐,成为了律师们异口同声的向往,究其原因,是律师执业环境整理上差强人意,律师们大部分选择明哲保身,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对制度没有太高的呼声,有些律师却不顾律师职业操守,存在有煽动官司的行为,更有甚者,居然会私吞活动费用嫁祸法官,导致司法内系统地混乱。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几种职业现状,也是极大的职业伦理问题,有关律师业伦理其他问题还有很多,笔者将就一些突出的、较为具体的问题为切入点,运用文献研究法、对比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描述性研究方法,对当下广西的律师职业伦理展开深入的研究。在学理角度方面,律师职业伦理的研究通过规范化的加强,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在示范功能的基础上,该研究可以对法律职业人员的实践活动起到调节作用;律师职业伦理的培养是通过社会舆论就律师的执业水平进行的评价和鼓励,进而实现律师从业人员职业伦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最后,律师职业伦理的研究有辐射性,律师伦理的进步,也会间接促进法官,检察官,公证人员的进步,对社会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法治的福音。本文从具体的调查问卷入手,真正走进律师群体,问卷范围包含整个广西自治区各市律师协会下设的六家律师事务所以及48家区直律师事务所,前后共计500余名律师参与。不但问题全面,而且内容丰富,能够涵盖律师职业伦理的多个方面。真正探查律师从业心理、办案手段、以及深入各方人群的职业期许,从而研究出针对律师现状的伦理学架构,为律师业更好地服务法治社会,积累以实践为基础的理论经验,从而更好地促进法治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律师职业伦理的概述,分别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和律师职业伦理。就律师职业伦理而言,主要包括对概念、特征、内容、价值的介绍。第二部分是广西职业伦理的现状。从成就和问题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三部分论述的是广西职业伦理问题的原因,第一,律师制度发展时间短暂;第二,技术性规范长期主导;第三,诚实守信的缺乏;第四,相关制度的缺乏。第四部分是就西方国家律师执业伦理的实践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分别以美国、英国、日本为参照,对比与我国律师制度的不同之处,总结出我国职业伦理可以借鉴的相关内容。第五部分是对完善律师职业伦理体制的建议,第一,完善律师职业伦理教育;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加强律师执业自身建设;第四,保障法规落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