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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第四次世妇会,社会性别主流化作为世界公认的实现社会性别平等的有效战略,它已成为我国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事业的行动指南,11年来对我国社会各个方面尤其是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起到了不小的影响作用。经济独立是妇女在社会领域中取得地位和独立的先决条件,妇女只有在公共劳动中才能确立自身的人格尊严和价值。在当今社会,妇女就业的状况是衡量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的尺度。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们追求的发展是协调发展,我们追求的进步是社会的全面进步,而把大多数妇女排斥在就业大军之外的发展和进步,不能称之为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基于我国社会性别主流化实施11年来我国就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巨大影响,本文从对社会性别理论、社会性别分析框架的介绍入手,以社会性别的视角,运用社会关系分析法从国家、市场、社区、家庭四个方面对我国就业政策进行了社会性别分析,旨在通过这些分析挖掘出存在于社会权力结构和体制中导致社会性别不平等的深层因素,进而得出社会性别主流化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可以改进的思路,以期能对构建社会性别平等机制,提高男女平等分享社会资源水平,保障妇女人身与健康权益、发展妇女潜力,建设先进性别文化,构建和谐社会有所启示。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社会关系分析法这种全新的方法对我国就业政策进行了社会性别分析,从而得出社会性别主流化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总结了我国社会性别主流化实施11年来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思路,丰富了我国关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研究,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建构。本文认为随着社会性别主流化在我国的实施,我国的公共政策正在逐步由性别中性政策、性别平等政策或性别差异政策向社会性别意识政策转变,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对性别平等的关注日益增强。随着提高妇女地位,促进性别平等的国家机制的不断完善、妇女主体意识增强和妇女组织的多样化发展,我国社会性别主流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与国际社会相比也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只有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纳入和谐社会战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规制作用;提高妇女参政水平;重视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权益;建设和倡导平等、和谐、文明的先进性别文化;制定社会性别敏感指标,才能最终实现社会性别平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