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乡村法治化建设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基础,也是乡村振兴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乡村”概念,表明了法治化乡村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法治化手段已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手段。当前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时期,乡村振兴是乡村治理的理想目标,而法治化是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要素。要达到理想目标,治理主体需坚持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去发现并解决问题,达到纠纷的解决、问题的化解不偏离法治轨道,平衡各方利益主体,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法治化及现代化。目前,村规民约作为乡村基本的规章制度,村民作为乡村的治理主体,司法保障机制作为乡村振兴法治化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如何通过规范村规民约达到自治和法治的平衡,如何通过乡村民主选举、决策保障村民的权利以及从哪方面着手健全乡村司法机制等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研究仍有很大不足。在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我们通过继承中国乡村治理的经验,从中汲取有益资源来推进乡村治理向着法治方向发展,这些不仅对乡村治理研究而言,还是对法治中国的建设都十分重要。本文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采用案例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从村规民约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健全民主决策程序确保村民权利、保障乡村民主选举严防以权谋私、健全乡村司法保障机制四个路径探究了乡村振兴法治化的实现,对于更好解决乡村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价值。文章力图通过上述四个乡村振兴法治化路径提高乡村治理,助力国家的乡村振兴伟大战略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