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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经济和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也加大了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特别是对空气质量的要求。2013年,我国东部和中部地区发生了两次波及范围特别广、持续时间特别长的雾霾,重雾霾天气的直观感受更是直接加大了人们对于大气污染的关注。而在大气污染的来源中,机动车尾气污染增长迅速,因此政府也出台了多种公共政策来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 2014年11月5日-11月11日在北京举行APEC会议,类似于其他重大会议,为保证空气质量和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我国在此期间实行了单双号限行政策。近年来,关于限行政策的研究逐步增多,而在此次会议之前,大多数限行政策都是在单一城市实施的,并未在多个城市推广实施。因此,大部分的研究都是时间序列的数据分析,或者是集中于某一城市的分析,并不具有一定的可推广性。而随着政府对于大气污染流动性特征的认识,本次单双号限行政策得以在4个省(直辖市)推广实施:即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此跨省的城市面板数据,在时间上存在限行期与非限行期的对照组,在空间上存在限行城市与非限行城市的对照组。同时存在的两个对照组十分有利于本文的研究。 本文利用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1月14日的城市面板数据,分析限行政策及其他因素(天气、是否假期等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首先,本文比较限行期与非限行期的变量统计特征,从统计特征上分析限行期的空气质量是否有所改善,同时考察其他影响因素的变化。其次,利用短面板数据分析限行政策及其他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尽管发现限行政策具有一定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但观察与空气质量变化相关的其他因素,发现它们的回归系数方向却不合常规的。再次,根据限行城市与非限行城市的对照,使用双重差分法分析限行政策的有效性,在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后,发现限行政策对于空气质量具有显著地改善作用。最后,根据限行期与非限行期的对照,使用金融上常用的事件分析法分析限行政策的作用过程,本文发现在限行政策后期具有一定的监管问题,同时发现限行政策的作用效果具有短期性,在长期上需要其他辅助政策的配合。 通过双重差分法与事件分析法的分析,本文认为限行政策的改善效果是值得肯定的,但限行政策也存在着后期监管不严和短期性的问题。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本文提出相对应的政策建议。一方面,限行政策的执行监管需要从始至终都保持同一的尺度与强度。另一方面,限行政策在长期上需要其他辅助政策与之配合,例如提升燃油品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大公共交通投资等。